一、应向谁提出申请?
商标法主管机关为经济部,而商标业务系由经济部指定其所属的智慧财产局(简称智慧局)专责,英文名称为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,简称TIPO。
二、 申请书: 委由本所,本所将派专人竭诚为您服务。 或自行上网至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网站免费直接下载申请表格使用。
三、同时办理变更注册人名称、代表人及地址,须检送变更证明文件。
四、委任书(如系外文者,请附中译本)。
五、勾选全部商品/服务名称延展者 。
六、注册证正反面复印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