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

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

 

一、享受政策:

 

申报成功以后可以获得无偿资金资助,最少35万,最高155万。

 

二、申报条件 :

 

(一)支持的项目条件

 

1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技术含量高,创新性较强,知识产权清晰,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;

 

2、自主研发项目,具有自主知识产权;

 

3、以生产、销售、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,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,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;

 

4、项目符合创新基金重点支持范围。

 

(二)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

 

1、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且由中方控股;

 

2、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、开发、生产或服务业务,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;

 

3、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,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;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;

 

4、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%,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%,

 

5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,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%;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%(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

制);

 

6、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(初创型不能高于300万),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,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,年营

 

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,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不超过1000万,资金来源基本确定,投资结构合理,企业拥有申请省创新资金数额2倍以上的自有

 

资金匹配,企业净资产为申请省创新资金2倍以上。项目执行期为两年(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);

 

7、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,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,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,新增投资额不超过3000万元,项

 

目执行期为两年以上、三年以内(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)

 

8,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,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(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国家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

 

结论证明)。

 

(三)支持/不支持范围

 

1、重点支持的范围

 

(1)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、技术含量高、市场前景好、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,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

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项目;

 

(2)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的重点项目;

 

(3)采用现代管理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,运用信息手段和高新技术,为生产和市场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(初创期小企业创

新项目不含);

 

(4)初创期的科技型小企业、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的创新项目。

 

2、不支持的项目

 

(1)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;

 

(2)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,低水平重复项目,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;

 

(3)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;

 

(4)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、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;

 

(5)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;

 

(6)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;

 

(7)《指南》中明确当年度不支持的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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